黄河新闻网大同讯(记者常伟)近日,大同市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《山西罗某国家司法救助案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。
简要案情:罗某系李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。2022年11月13日,他遭李某殴打致轻伤一级,而李某拒不赔偿,让本就艰难的罗某雪上加霜。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,刑检专班以“三查三看”夯实证据,使李某于2023年3月获刑一年八个月。
办案中,检察官秉持“一案双查”,发现六旬罗某无身份、职业和居所,生存堪忧。检察机关立即启动“三个一”工作机制,用“视频连线+实地调查”3日补录身份,启用3000元应急救助金,7个工作日发放2万元救助金。
为根本解决罗某困境,办案团队构建“三级联动”救助体系。协调民政安置罗某并会签救助衔接办法,建立晋蒙跨区域协作机制,创新“司法救助+五保供养”模式,最终让罗某纳入特困供养。2024年5月回访显示,他在养老院生活安稳,精神饱满。
这一案例的典型意义深远,检察机关通过三项创新,实现了从“救急难”到“管长远”的跨越。首创“三查三看”办案法,主动发现救助线索;构建晋蒙跨区域协作机制,打破户籍限制实现异地安置;建立“司法救助+五保供养”衔接模式,形成长效制度。该案例不仅让罗某重燃生活希望,更推动形成了“检察牵头、多方联动、标本兼治”的社会治理新格局,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检察实践。
下一步,大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,让司法温暖照亮更多特殊困难群体的前行道路,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。